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為了保證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檢自查管理制度。安全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準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企業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進行確認。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及時實施自查,提出自查報告。質檢部門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范圍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