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分支機構和外國代表處稅務登記材料,根據《關于完善本市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地稅征22號】的規定,外省市分支機構和外國代表處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根據《關于完善本市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地稅征22號】的規定,外省市分支機構和外國代表處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1.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或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4.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件原件及復印件。7.涉及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應提供原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或《納稅人遷移通知書》。9.加蓋單位公章的稅務登記表。
外省市分支機構和外國代表處稅務登記材料,根據《關于完善本市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地稅征(2008)22號】的規定,外省市分支機構和外國代表處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根據《關于完善本市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地稅征(2008)22號】的規定,外省市分支機構和外國代表處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或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2.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復印件
6.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7.涉及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應提供原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或《納稅人遷移通知書》
8.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
(1)企業基本情況表
(2)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
(3)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
9.加蓋單位公章的稅務登記表
10.加蓋單位公章的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
11、納稅人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還應提供保證所提供資料真實的承諾書(詳見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