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國務院會議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措施!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取消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2018年1月1日起實施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2018年5月1日起實施將目前在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
2018年4月25日國務院會議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措施! 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
具體如下:
一. 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 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 取消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 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
四. 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
五. 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至8%。( 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
六. 對納稅人設立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2018年5月1日起實施 )
七. 將目前在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